針對此前本報報道的“匯源果汁身陷商標糾紛”,9月20日,匯源果汁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雙方之間簽訂的合作協議及匯源商標授權事件的經過和后續卡瓦格博的指責做了說明。
2011年7月,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飲用水公司董事長祝強通過商業合作伙伴王樹平(曾代理匯源果醋產品的銷售,并非匯源員工)的介紹認識了匯源集團法人代表、前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總經理朱勝彪,并向朱勝彪尋求“6分子水”產品的合作。
祝強當時需要通過此項目融資,因此想盡快簽署《合作協議》及基于該協議的《商標使用授權書》,介紹人王樹平也想盡快促成此事。鑒于此,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于2011年7月15日簽訂了《合作協議》及基于該協議的《商標使用授權書》,其中《商標使用授權書》僅提到“匯源”品牌的使用,未涉及匯源所有的具體哪一件商標的使用權許可,具體授權細節待合作中確認。協議簽訂后,朱勝彪向集團總部申報了與卡瓦格博的合作事宜。
根據《合作協議》,卡瓦格博須向匯源支付技術服務費、品牌使用費、質量保證金等4項費用,其中技術服務費200萬元,需要在協議簽訂后一次性支付,每個工廠50萬元質量保證金需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由于祝強一直未交納質量保證金,因此匯源一方認為合同終止,2012年4月23日,朱勝彪和祝強就終止合作達成共識,由匯源飲用水公司全款退還祝強技術服務費200萬元,并用一臺汽車沖抵卡瓦格博已生產未上市的產品以及前期支付的物料費用。
而對于匯源集團法人代表、前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總經理朱勝彪的處理,匯源公司表示,已對朱勝彪做了撤職處分(專指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總經理一職),不排除未來更改其法人代表身份的可能性。
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