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江蘇南通兩家同為“優龍”的公司日前對簿公堂。因認為優龍(南通)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優龍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優龍(北京)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優龍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近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南通優龍公司停止使用“優龍”字號的企業名稱、停止使用
www.euronavy-china.com域名,賠償北京優龍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08萬元。
據了解,2006年8月,北京優龍公司與原南通超邦新材料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邦公司)簽訂“優龍”項目合資協議。該協議約定:雙方同意在超邦公司的基礎上變更股權,超邦公司名稱變更為南通優龍公司,北京優龍公司以其所投入的優龍技術及商標占有合資公司51%股份。合資公司成立后,北京優龍公司確保將所有的優龍配方技術所有權和優龍商標使用權全部投入合資公司,同時不能再生產已投入合資公司的優龍產品。2006年11月,由于雙方未達成共識,解除了該合資協議。在隨后簽訂的解除協議中載明該優龍合資項目“回歸零點”。
北京優龍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一方面從葡萄牙優龍國際公司(以下簡稱葡萄牙公司)進口“EURONAVY”牌涂料,一方面自行生產、銷售“優龍”牌涂料,產品主要應用于海洋工程、船舶工業、水下工程等領域。
北京優龍公司訴稱,其受讓和經申請注冊取得第3244059號“EURONAVY”和第3869585號“優龍”商標,依法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未經其許可,在相同商品中使用上述商標,構成侵權。同時,被告盜用、抄襲其宣傳資料、產品說明書、工程案例等,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此外,被告的域名
www.euronavy-china.com與其域名基本相同,亦構成不正當競爭。北京優龍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優龍”字號、停止使用域名
www.euronavy-china.com,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支付合理費用20萬元。
南通優龍公司辯稱,其與葡萄牙公司存在合作關系,有權對外銷售進口“EURONAVY”產品,有權使用該商標,原告2008年5月通過受讓取得“EURONAVY”商標專用權,之前的商標權人在獲得注冊后未實際使用超過3年,該商標屬于應撤銷注冊商標。且原告的“EURONAVY”商標系其在代理銷售葡萄牙公司產品時惡意搶注的。原告提供的證據均為2008年前,而被告自2008年起已使用未注冊商標“歐美龍”,并未侵犯“EURONAVY”商標權。同時,被告與原告都曾是葡萄牙公司的代理人,都與該公司有合作關系,因此被告因為與代理產品的關聯性而使用該域名屬于正當使用。南通優龍公司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另據了解,2009年4月,葡萄牙公司就南通優龍公司侵權行為向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遞交舉報函,函中稱:南通優龍公司曾經作為其在中國的一名銷售代理,代理銷售“EURONAVY”涂料,其于2008年6月正式取消了該公司的代理資格,并禁止該公司以任何方式在中國從事與“EURONAVY”涂料有關的業務,并否認其向南通優龍公司提供生產配方和技術及允許被告使用商標生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兩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作為同業競爭者,在雙方解除合作協議后,被告不按約恢復或變更企業名稱,繼續使用以“優龍”作為字號的企業名稱,并在經營宣傳中對其企業、產品、質量等作虛假陳述,同時使用與原告域名近似的域名,主觀上具有明顯“搭便車”故意,容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其行為均構成不正當競。
2010年12月20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記者發稿時獲悉,南通優龍公司已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