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城堡渡黃河”“古渡”“橫城古渡”引發侵權案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數:1190
9月26日下午,寧夏銀川市興慶區第一例因地方域名“橫城古渡”等而引發的旅游商標侵犯知識產權案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的訴訟,從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古地名、歷史傳說等在商業化運作進程中,越來越體現出其應有的商業價值。 在庭審中,原告寧夏黃沙古渡生態建設有限公司認為(以下簡稱黃沙古渡公司),他們分別是在2010年9月7日、2010年10月14日、2011年1月21日,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注冊取得了“橫城堡渡黃河”“橫城古渡”“古渡”服務商標,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對該三個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被告寧夏西夏城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夏城公司),未經黃沙古渡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臨近與該公司景區相近的黃河東岸、黃河大橋北側原金水園景區和西夏城景區內及報刊媒體上使用與該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的“橫城堡渡黃河”“古渡”“橫城古渡”等文字,而且西夏城公司還自行成立“黃河橫城國際休閑渡假旅游區”“挖掘恢復橫城古渡等歷史文化景點”,足以引發市民產生誤解。黃沙古渡公司認為西夏城公司的行為侵害了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給該公司造成難以估量的經濟損失,為此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令西夏城公司賠償該公司經濟損失、律師代理等費用共計47.82萬元。 西夏城公司則認為,黃沙古渡公司所主張的商標侵權與他們公司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聯系,他們根本沒有侵犯其利益。他們公司的行為屬于在先使用,即在黃沙古渡公司注冊商標前他們已經在自己的經營場所內外和其提供的服務范圍內開始使用“西夏城”、“黃河橫城”、“橫城堡”等文字,并沒有侵犯黃沙古渡公司注冊的商標權,黃沙古渡公司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責任是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他們還稱,西夏城舊稱“橫城堡”,位于黃河東岸,原為明代一座屯兵營,是明清河東八景之一“橫城古渡”的舊址,距今已有500多年歷史。據史書記載以及一些交通文史專家論證,康熙親征葛爾丹就在此渡河。1994年,橫城堡因拍攝反映西夏歷史的影片《賀蘭雪》而得名西夏城。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新聞來源:銀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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