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商標“反傍”保護 已成為當務之急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4年10月22日 查看次數:944
你是否在火車上買過“康帥傅”泡面?偶爾緬懷童年時居然買到“大白免”奶糖?買耐克運動鞋買個“半對”?搞笑點的版本還有“1BM”、“七糧液”、“白事可樂”和“肯當勞”。上當的你或許會被生產者的“創意”所折服,當然,更多的是對這種“李逵李鬼”的山寨把戲的憤怒。
這種傍名牌行為,借用知名品牌的美譽度迅速抓住消費者的眼球,并進一步竊取消費者的信任,盜用知名品牌影響力。更有甚者,利用商標制度的待完善之處,在不同類別商品類目,惡意搶注與知名品牌相同商標,企圖以極小的成本獲得商業利益。
不過,再高級的玩家也會遭遇勁敵強旅。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網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針對大規模搶注商標的行為,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商標注冊人明顯缺乏真實使用意圖,大量申請注冊與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缺乏正當理由申請大量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適用商標法相關規定不予注冊或者宣告無效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惡意搶注商標、“打擦邊球” 傍名牌危害市場
名牌產品,以良好的質量和信譽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與忠誠。然而,隨著這些商標品牌價值的不斷攀升,一些商家利用各種伎倆,以“打擦邊球”的方式竊取名牌企業的商標和品牌價值,試圖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名牌企業生產的,從而擴大銷路獲取利潤,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眾所周知,“伊利”是國內知名的乳業龍頭品牌,主營乳制品及相關加工食品,是唯一進入全球10強的亞洲乳品企業。而在2000年6月,某溫州商家申請 “YiLi+伊利”的商標,并指定使用商品為第11類水龍頭等。盡管其注冊申請的商品類別與伊利公司的業務沒有任何關聯之處,但其使用行為客觀上沖淡了“伊利”作為馳名商標的商譽;特別是使用在衛生器械和設備上,易使消費者將其與不潔物發生聯想,甚而引起消費者混淆。最終以法院裁定撤銷“伊利”水龍頭商標畫了個休止符。
近來,市面上出現的“黑人蚊香”也屬此列。不少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看見“黑人蚊香”,心里會不禁犯嘀咕,黑人什么時候推出蚊香了?事實上,黑人是好來化工旗下的優質口腔護理品牌,主要產品是牙膏、牙刷和漱口水,從未生產過黑人蚊香產品。據了解,該“傍名牌”人士除了搶注“黑人”商標外,還以類似的方式搶注了其他知名商標。
業界人士認為,這種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不僅侵害了原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與其具有相同業務的其他經營者的合法利益,同時由于消費者對馳名商標的信賴,必將侵害消費者及一般公眾利益,最終將破壞市場秩序,損耗市場資源,危害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加強和完善惡意搶注商標相關的法律法規已成為當務之急。
名牌“反傍、反搶注”攻略:政府、企業、消費者齊出手
面對這些肆無忌憚的傍名牌現象,不僅僅消費者需要擦亮眼,政府、企業也應積極行動起來,使出 “反傍”重拳。政府方面可借鑒美國的做法,如美國1995年通過全美統一《聯邦商標反淡化法》,該法有效遏制了不良商家惡意將“一個品牌延伸到一個不相關的產品類別……削弱馳名商標商品的識別度”的行為。中國政府也正在完善相關商標立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從企業角度來說,必須將 “反傍”提上品牌化戰略的重要日程,在防止別人的惡意搶注的同時,企業自身也應未雨綢繆,實行商標的“大占位”、“防御性占位”、“超前占位”等策略,讓有心人“占無可占”。
當然,作為商品銷售的終端,消費者也應擦亮眼睛,學會甄別不良商家的“偽名牌”行為。發動“大家來找茬”的精神,保障自身財產健康免受損失。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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