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與王老吉打包裝權“保衛戰”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04月16日 查看次數:1041
商標之爭尚未塵埃落定,加多寶與王老吉又圍繞紅罐裝潢權展開交鋒。4月15日,加多寶與廣藥就紅罐裝潢訴訟案交換了證據,宣布于4月22日正式開庭,歷時近一年的紅罐裝潢訴訟案將進入實體審理。
昨日,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鄭勝利、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原知識產權庭副庭長程永順等30多位業界專家進行研討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指出紅罐裝潢權屬于加多寶,其自行設計并注冊專利的紅罐包裝、裝潢受法律保護,廣藥私自使用紅罐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而廣藥方面現場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與“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裝裝潢。
記者了解到,早在1995年3月28日雙方簽訂第一份商標許可合同后,加多寶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王老吉”涼茶包裝,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并于1997年獲得專利。
“根據‘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道理,誰付出了勞動,誰就應該取得相關的權益,紅罐是加多寶設計并最先使用,那么這個權益顯然應該歸屬加多寶。”鄭勝利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記者注意到,在加多寶與廣藥的紅罐包裝裝潢權爭奪中,爭論的焦點在于究竟誰是“知名商品”,以及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權是與商標不可分割,還是與知名商品不可分割。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標志,包裝裝潢是商品的美化設計,商標與包裝裝潢是獨立的兩個概念,兩者分屬不同的法律范疇。商標不等于裝潢,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莊義昨日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標更不等于知名商品,商標屬于注冊者,而知名商品屬于其創造者和經營者,知名商品并不隨商標的轉移而轉移。
他告訴記者,紅罐涼茶是加多寶創造并經營成為的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權受保護。加多寶出品的紅罐涼茶不論是什么名稱,都是知名商品,這從多年來的市場數據足以證明。因此,加多寶的紅罐包裝裝潢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任何其他企業和個人使用與其相似的紅罐包裝均屬侵權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表示,紅罐裝潢權為知名商品所特有,是與商品緊密聯系在一起。對于廣藥而言,是把商標混為知名商品了。加多寶公司生產、經營了17年的紅罐涼茶雖改名加多寶,但由于“紅罐”是加多寶當年自己設計的,并具有維權記錄,也就是成為知名商品的裝潢,那么不論什么時候都應當受保護。
來源:國際金融報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