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杜康商標之爭塵埃落定 白水杜康合法有效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8月12日 查看次數:1254
沸沸揚揚揚揚鬧了20年的“豫陜杜康商標之爭”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裁定,由于“河南杜康”撤訴,“白水杜康”最終勝出。這意味著“白水杜康商標注冊合法有效”。 今天晚上(8月12日),陜西白水杜康一位高管打電話,向記者介紹了裁定結果:北京高院來了一份《裁定書》,裁定書說收到原告的撤訴申請,撤訴理由和程序合法。河南那邊撤訴了,他不打了,這個官司就到此為止了。 “何以解憂,唯有杜康”,三國時期曹操的詩句,讓杜康酒名揚天下。但是20多年來,“杜康”商標卻紛爭不斷。國家相關部門曾于1983年7月將伊川、汝陽、白水三方召集到北京,進行協商。三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伊川酒廠注冊“杜康”商標,允許汝陽、白水兩家共同無償使用,即“一家注冊,共同使用”, 并簽訂了《關于“杜康”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約定“商標上要注明各自企業的名稱,以便讓消費者監督……”。至此,第一輪杜康商標的爭奪大戰得以和解。 隨后,汝陽、白水兩家酒廠又于1996年12月分別注冊了前面加注原產地的“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白酒商標。但是到了今年年初,“河南伊川、汝陽兩家杜康酒廠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打造河南杜康。“杜康”商標之爭再起波瀾。4月初,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服有關“白水杜康”爭議裁定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評委列為被告,陜西白水杜康被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6月10號,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維持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評委所作“白水杜康”商標爭議裁定。隨后,“河南杜康”不服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7月28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同意河南杜康撤訴。至此,豫陜兩省“杜康”商標之爭終于有了最終結果。新聞來源: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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