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商標法律增強核心競爭力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8月24日 查看次數:1271
“中糧集團的發展壯大、企業品牌競爭力的提升,一直受益于中國商標法的保護和支持。”在紀念商標法頒布30周年座談會上,中糧集團董事長寧高寧的發言,引起與會者的強烈共鳴。 中糧集團是新中國成立最早的、規模最大的糧油食品企業,也是國內最早從事商標管理和商標建設的企業。 商標法律制度護航中糧發展壯大 中糧最早注冊的商標可以追溯到1955年的“飛輪”和“梅林”罐頭商標。在當時重視出口、保護貿易商標的法律環境下,在國內外注冊了以“梅林”、“珠江橋”、“紅梅”等為代表的一系列外貿食品商標,并在國內外擁有了較大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國家的出口創匯作出了積極貢獻。 1992年以后,中糧開始由純粹的外貿進出口企業向實業化、多元化轉型,與之相伴隨,中糧在國內注冊的商標種類和數量也日益增多。 寧高寧介紹說,這一過程中,中糧陸續培育出了一批在國內市場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聲譽的商標和產品,如“長城”葡萄酒、“福臨門”食用油、“金帝”巧克力等。 2005年以來,中糧圍繞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全產業鏈糧油食品企業戰略,制定和實施了《中糧集團知識產權戰略》,通過自主創新和投資收購等方式推進品牌建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打造了包括“悅活”果蔬汁飲料、“家佳康”肉制品、“我買網”電子商務網站、“大悅城”城市綜合體、“蒙牛”乳品、“五谷道場”方便面等在內的一系列知名品牌和產品。 寧高寧說,中糧注冊商標的發展,是中國經濟史、商標史的一個縮影。 知識產權戰略提升核心競爭力 寧高寧認為,當今,知識經濟快速發展,商標法律制度已經超越了其單純的法律范疇,與企業的發展壯大緊密相連。 “首先,商標法是企業商標戰略的法律基礎,是企業制定和實施商標戰略的出發點。” 寧高寧說,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為企業制定知識產權戰略指明了戰略方向。以此為指南,2010年,中糧集團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精神和國資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要求,制定和下發了《中糧集團知識產權戰略》。該戰略對集團商標管理歷史進行了總結、梳理,并對集團的商標注冊、管理、運用和保護進行了規劃和定位,同時對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職權職責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設計,立足集團客觀實際,面向未來,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極大地提升了中糧集團的商標管理水平。 第二,商標法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的制度保障。 商標之所以能夠體現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最重要的在于經合法注冊的商標具有合法的壟斷效力。寧高寧強調,中國企業應當善于利用并充分利用商標法律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獲得競爭優勢。其中推進馳名商標認定即是一個有力手段。 他說,馳名商標比普通商標的保護范圍要大大拓寬。中糧歷來高度重視運用馳名商標制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注重發揮馳名商標的法律功能,維護自身商標的強顯著性、強知名度、強美譽度,防止和制止他人搭便車等商標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重視利用馳名商標制度進行工商打假和司法維權。 目前,中糧及下屬經營單位經國家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共有:“中糧”進出口代理、“長城”葡萄酒、“福臨門”食用油、“雪蓮”羊絨、“中茶”茶葉、“海堤”茶葉、“猴王”茶葉、“蒙牛”牛奶、“酸酸乳”乳制品、“綠色心情”雪糕等10余個。 第三,商標法是企業維護商標專用權,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法律武器。 寧高寧說,中糧一向重視商標權保護工作,多年來,采取多種措施、多種方式積極維護集團商標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的利益。不僅通過工商機關查扣和銷毀了大量的侵權產品,還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海關備案,防止侵權產品進出口;同時針對產品數量巨大、行為嚴重的侵權者,采取刑事控告和民事訴訟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建議加大商標侵權懲罰力度 針對中國商標法的第三次修訂,寧高寧建議進一步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加重對侵權行為者的處罰力度;切實提高民事賠償額度,適當考慮對多次實施侵權行為者實行懲罰性損害賠償。他同時建議簡化商標注冊、異議及復審程序,避免企業在過于復雜的行政程序中耗費大量人力、物力。 他還建議采取措施,切實解決商標搶注、“搭便車”和“傍名牌”等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的問題,加強對商標代理人、商標代理機構的行業管理,避免行業惡性競爭損害企業的合法權益。 本報北京8月23日訊
(本文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 “中糧集團的發展壯大、企業品牌競爭力的提升,一直受益于中國商標法的保護和支持。”在紀念商標法頒布30周年座談會上,中糧集團董事長寧高寧的發言,引起與會者的強烈共鳴。 中糧集團是新中國成立最早的、規模最大的糧油食品企業,也是國內最早從事商標管理和商標建設的企業。 商標法律制度護航中糧發展壯大 中糧最早注冊的商標可以追溯到1955年的“飛輪”和“梅林”罐頭商標。在當時重視出口、保護貿易商標的法律環境下,在國內外注冊了以“梅林”、“珠江橋”、“紅梅”等為代表的一系列外貿食品商標,并在國內外擁有了較大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國家的出口創匯作出了積極貢獻。 1992年以后,中糧開始由純粹的外貿進出口企業向實業化、多元化轉型,與之相伴隨,中糧在國內注冊的商標種類和數量也日益增多。 寧高寧介紹說,這一過程中,中糧陸續培育出了一批在國內市場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聲譽的商標和產品,如“長城”葡萄酒、“福臨門”食用油、“金帝”巧克力等。 2005年以來,中糧圍繞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全產業鏈糧油食品企業戰略,制定和實施了《中糧集團知識產權戰略》,通過自主創新和投資收購等方式推進品牌建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打造了包括“悅活”果蔬汁飲料、“家佳康”肉制品、“我買網”電子商務網站、“大悅城”城市綜合體、“蒙牛”乳品、“五谷道場”方便面等在內的一系列知名品牌和產品。 寧高寧說,中糧注冊商標的發展,是中國經濟史、商標史的一個縮影。 知識產權戰略提升核心競爭力 寧高寧認為,當今,知識經濟快速發展,商標法律制度已經超越了其單純的法律范疇,與企業的發展壯大緊密相連。 “首先,商標法是企業商標戰略的法律基礎,是企業制定和實施商標戰略的出發點。” 寧高寧說,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為企業制定知識產權戰略指明了戰略方向。以此為指南,2010年,中糧集團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精神和國資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要求,制定和下發了《中糧集團知識產權戰略》。該戰略對集團商標管理歷史進行了總結、梳理,并對集團的商標注冊、管理、運用和保護進行了規劃和定位,同時對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職權職責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設計,立足集團客觀實際,面向未來,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極大地提升了中糧集團的商標管理水平。 第二,商標法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的制度保障。 商標之所以能夠體現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最重要的在于經合法注冊的商標具有合法的壟斷效力。寧高寧強調,中國企業應當善于利用并充分利用商標法律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獲得競爭優勢。其中推進馳名商標認定即是一個有力手段。 他說,馳名商標比普通商標的保護范圍要大大拓寬。中糧歷來高度重視運用馳名商標制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注重發揮馳名商標的法律功能,維護自身商標的強顯著性、強知名度、強美譽度,防止和制止他人搭便車等商標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重視利用馳名商標制度進行工商打假和司法維權。 目前,中糧及下屬經營單位經國家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共有:“中糧”進出口代理、“長城”葡萄酒、“福臨門”食用油、“雪蓮”羊絨、“中茶”茶葉、“海堤”茶葉、“猴王”茶葉、“蒙牛”牛奶、“酸酸乳”乳制品、“綠色心情”雪糕等10余個。 第三,商標法是企業維護商標專用權,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法律武器。 寧高寧說,中糧一向重視商標權保護工作,多年來,采取多種措施、多種方式積極維護集團商標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的利益。不僅通過工商機關查扣和銷毀了大量的侵權產品,還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海關備案,防止侵權產品進出口;同時針對產品數量巨大、行為嚴重的侵權者,采取刑事控告和民事訴訟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建議加大商標侵權懲罰力度 針對中國商標法的第三次修訂,寧高寧建議進一步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加重對侵權行為者的處罰力度;切實提高民事賠償額度,適當考慮對多次實施侵權行為者實行懲罰性損害賠償。他同時建議簡化商標注冊、異議及復審程序,避免企業在過于復雜的行政程序中耗費大量人力、物力。 他還建議采取措施,切實解決商標搶注、“搭便車”和“傍名牌”等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的問題,加強對商標代理人、商標代理機構的行業管理,避免行業惡性競爭損害企業的合法權益。 本報北京8月23日訊
本文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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