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羊節注冊商標之爭:商家為獲利搶注商標成風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數:1336
從7月14號起,由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2011中國徐州(彭祖)伏羊節和徐州伏羊節商標保護小組主辦的2011中國徐州第九屆(彭城)伏羊節同時啟動。同一城市同一主題怎么會辦成兩個活動? 每年入伏的第一天,徐州百姓都有吃羊肉祛除寒濕疾病的民俗。彭城伏羊節組委會負責人羅廣金說:自己從2002年就開始辦“伏羊節”并且注冊了商標,所以是“正宗”的,“到04年伏羊節就火了,有幾家飯店也打著伏羊的旗號,我想得趕緊注冊商標。注冊下來以后在徐州日報專門發布了我注冊成功的公告。因為這幾年當中政府進行主辦,彭祖和彭城老百姓誰也鬧不清,誰是正的,誰是錯的,誤導了伏羊節注冊(權威性)。” 2004年6月7號羅廣金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彭城伏羊”文字和 “羊”字圓形圖標,三年后獲得批準。當時承辦此事的江蘇省徐州市彭城商標事務所所長陳曉兵說:“當時商標法規定,自然人申請商標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了,在當時申請帶“節”的,只要(通過)查詢前面有沒有重復的近似的,都可以批準。” 今年一月,羅廣金將彭祖伏羊節的主辦方——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江蘇省徐州市商貿局服務管理處處長尹建奎不認同這種要求,他表示:“他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節日不是哪個人能辦的,況且你辦節慶活動還涉及到相關的安全等等,不是個人所能為的。哪一個人哪一個機構都不能代表徐州。” 江蘇省政協常委,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旭東認為,從法律角度看“伏羊節”從商標申請之初就存在問題。“我們不排除真的是羅廣金總結了“伏羊”這兩個字,但是在老百姓當中,存在伏天吃羊肉這樣一個習俗。那么這個習慣你把它總結成伏羊以后,這兩個內涵就相通了,在這種情況下“伏羊”本身再成為符合商標注冊要求的專有名詞不是很恰當。” 今年6月30號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羅廣金不服準備繼續上訴。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有關當事人認為某商標不當或侵權,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遞交材料請求撤銷、禁止使用某個商標。尹建奎說,蘇省徐州市政府會考慮申請撤銷這一商標,“在前幾年搶注商標已經成風,他獲得了一些利益。我們下一步要申請國家商標局對他的商標進行撤銷。” 從2008年至今“伏羊節”商標侵權爭議已經持續4年,如今的“伏羊節”只剩吃喝,文化內涵已被淡化,汪旭東認為,爭議雙方都要認真思考,不能讓文化資源白白浪費,“搞節日還是要有他的目的和內涵,如果大家能在共同的目的基礎上,把活動整合起來,這也不失為一種方式。或者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目的,各自有各自的內涵,搞出文化特色出來,那我認為這也是一件好事。”新聞來源:江蘇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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