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不能只講保護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08月17日 查看次數:1376
“談到知識產權,但卻只講保護,不談創造、運用、管理,這是非常錯誤的,那會遠遠脫離我們注重知識產權的初衷。”14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巡講成都宣講會”在成都市委禮堂舉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司長馬維野為成都市各區(市)縣以及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帶來了生動的三小時。
“創造、運用、管理、保護,是知識產權戰略的四個重要環節,但在現實中,甚至很多人會把‘知識產權局’當成‘知識產權保護局’,只談保護,不談運用等環節,是很失偏頗的。”提及知識產權體系,馬維野強調,保護只是一個手段,不是為保護而保護,最終還是為了運用,“只講保護,只會讓知識產權成為捆住自己手腳的繩索,不符合國家自主創新的國家戰略。”在他看來,創造是知識產權的源泉、運用是目的、管理是基礎、保護是手段,缺一不可,這才是完整的、持續的知識產權體系。
“這幾年,山寨風在很多領域刮了起來,但不得不說,單純的效仿牟利,對創新環境,都是不利的,不善于首創,就難以實現突破。”馬維野舉了一個身邊的例子,某省兩家相距不遠的企業,都是生產大紅棗的企業,一個企業注冊商標“好想你”,賣得很好,另一家緊跟著注冊了“真的好想你”,“借別人的東風,為自己占領市場,雖然會較快地進入市場,但很難再有所突破,這樣的知識產權文化氛圍,是存在危機的。”
“知識產權文化環境是知識產權發展的土壤,培育這份土壤不能指望三五年就能做成,不能期望立竿見影。”馬維野認為,知識產權文化環境對國家、對城市、對企業甚至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一旦影響起來就是根深蒂固,“成都作為全國知識產權工作試點城市,將知識產權體系融入學校教育,走進企業,甚至機關,這是非常值得借鑒的。”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