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 商家打假起訴網店及“淘寶”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07月19日 查看次數:1254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下稱高新法院)審結原告廣州流行美時尚商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流行美公司)訴被告魏珍君、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下稱淘寶網)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判令網店經營者在其網店停止使用“流行美”文字,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淘寶網不承擔責任。17日,該判決生效。
商標侵權淘寶成被告
2012年底,流行美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為“流行美”注冊商標權利人。被告魏珍君所經營的網店“繡蘭閣”,實施了大量侵犯流行美公司商標權的違法行為,而淘寶網不采取相關技術手段屏蔽侵權網店、處理侵權店家,致使流行美公司的合法權益長期受到嚴重侵害。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犯流行美公司注冊商標權的行為,連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25萬元。
魏珍君辯稱,其網店銷售的“流行美”發飾均系正品,有正規進貨渠道,不是流行美公司所稱的侵權產品。
網店店主賠償萬元
法院查明,魏珍君在其經營的“繡蘭閣”網店銷售的商品與“流行美”商標核準使用的頭發裝飾品的同類,已達到使消費者混淆和誤認的標準,系商標法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流行美公司向淘寶網多次投訴“繡蘭閣”網店,淘寶網刪除了涉案產品的鏈接并提供了被告魏珍君的身份信息,已履行了相應的監管義務,不存在主觀上的過錯。
法官稱,商品信息均由用戶自行發布,淘寶網對魏珍君在淘寶網上注冊及銷售商品未收取任何費用,亦未介入魏珍君與他人的交易過程。淘寶網并無共同侵權故意,不構成共同侵權。 來源: 大江網-新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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