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案件呈現“三多”變化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4月20日 查看次數:1263
4月19日,記者從沈陽市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09年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87件,案件呈現網絡侵權多、涉外案件多、銷售者被告多等新變化。 網絡侵權多 案例:在漫畫家朱德庸與遼寧某網絡臺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中,朱德庸對其創作的24幅以迎奧運為主題的《德庸社體育報道》系列漫畫作品享有著作權,被告未經允許在其經營的撫順新聞網上對原告的其中六幅作品進行傳播,侵犯了原告的網絡傳播權,被判賠償6000元及支付合理費用944元。 涉外案件多 案例:百安居有限公司系世界知名企業,依法享有“百安居”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沈陽百安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自己的企業名稱、宣傳資料及域名上使用了“百安居”字樣,構成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本案在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并自動履行后,原告撤回起訴。 銷售者被告多 案例:市法院受理的“瓦軸”系列商標侵權案件42件,被告均是沈陽市各區五金批發市場的業主。其未經瓦房店軸承有限公司同意,銷售帶有原告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侵權責任。新聞來源:沈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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