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稻”起訴“天津小站”侵犯大米馳名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10月22日 查看次數:1517
在國內多年獲得大米銷售量冠軍的馳名品牌“小站稻”,近日其專有權人天津市某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發現豐臺某農產品批發市場出售的“天津小站”牌大米,與“小站稻”商標相似,于是將發售這些大米的北京市豐臺區某農工商聯合公司以侵犯商標專用權起訴到豐臺法院。目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天津某技術中心訴稱,技術中心系注冊商標“小站稻xiaozhandao及圖”的專用權人,該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技術中心持有的該商標系證明商標,為更好地對該商標進行使用,還制定了《小站稻證明商標管理規則》,對稻谷的產地、質量標準和稻米的加工標準進行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而豐臺某農工商聯合公司在位于豐臺區的某農產品批發市場糧油交易大廳銷售的標有“天津小站”的大米,其外包裝使用了與注冊商標“小站稻”相似的標志,其生產商“天津某米業公司”經查無任何工商登記檔案。因此,農工商聯合公司應對上述商品的生產、銷售承擔法律責任。 天津某技術中心認為,農工商聯合公司并未獲得“小站稻xiaozhandao及圖”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其行為違反了《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第1項的規定,技術中心為制止農工商聯合公司的侵權行為支付了各項費用4萬余元。由于事發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具有相當的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故加重了自己一方的經濟損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農工商聯合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案侵權商品,賠償10萬元的經濟損失。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之中。新聞來源:中國法院網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