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商標許可昌河使用 每車付60元使用費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15日 查看次數:1495
長安汽車上周發布公告稱,長安已決定將獨占許可使用的商標許可給江西昌河、昌河鈴木、合肥昌河三家公司使用,并且按照各公司所銷售汽車數每輛60元的價格計收商標使用許可費。長安汽車集團內部人士上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重組中航汽車后的長安在繼調整昌河哈飛高層后,已經啟動了對品牌和生產平臺資源的整合。 根據長安汽車第五屆董事會上周審議通過的《關于許可江西昌河汽車等公司使用長安商標的議案》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上述三家公司將被允許使用長安汽車商標。而且長安將按照江西昌河、昌河鈴木、合肥昌河公司在合同期內,所銷售汽車數計收商標使用許可費,收費標準為每輛車60元人民幣。公告顯示,上述許可商標僅限使用于微型汽車,而許可商標的使用費用現款支付,支付時限為每半年一次。 “這是長安集團在重組后對旗下品牌資源的整合,實際上也是生產資源的整合。”長安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長安汽車存在產能不足,而昌河哈飛則產能過剩,因此在重組后長安將按照資源優化配置的原則,重新對各公司生產資源進行梳理和整合。據悉,今后使用長安商標的車型將是首批從長安轉至昌河生產的車型。“已經有了比較大的計劃,但目前還不便細說。”該人士稱。 而哈飛汽車高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證實,今年哈飛的部分產能也將騰讓給長安生產。上述長安內部人士還透露說,在生產平臺和品牌資源的整合之后,長安集團下一步有望對各公司的銷售網絡渠道也進行整合。新聞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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