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品鑒”“瀘州”注冊商標侵權案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4年06月24日 查看次數:1122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向社會通報了6起食品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品鑒”“瀘州”注冊商標侵權案被列為食品違法典型案例之一。
【事件回顧】
2013年2月27日,瀘州市龍馬潭區工商局接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瀘州丈人泉商貿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其“品鑒”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
執法人員依法對瀘州丈人泉商貿有限公司位于龍馬潭區的倉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涉嫌侵犯“品鑒”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品鑒”酒173件、“品鑒”酒空酒瓶4件,同時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還涉嫌銷售侵犯“瀘州” 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丈人泉”牌瀘州小原漿酒。
經該區工商局立案調查,當事人于2011年9月與瀘州源窖天香酒業有限公司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合同許可瀘州源窖天香酒業有限公司在酒類商品上使用當事人注冊登記的“丈人泉”商標,為當事人生產包裝“丈人泉”牌系列酒。2012年9月,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當事人在未經“品鑒”牌注冊商標持有人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在其位于龍馬潭區的倉庫內生產“品鑒”酒。
另查明,從2012年1月起,當事人在未經“瀘州”牌注冊商標持有人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訂購使用突出“瀘州”二字的“丈人泉”瀘州小原漿包材,并將該包材提供給瀘州源窖天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
至案發時止,當事人累計非法經營額52.07萬元。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區工商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品鑒”酒173件、空酒瓶4件,沒收“丈人泉”牌瀘州小原漿酒944件、罰款67萬元的處罰決定。 來源: 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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