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擬立法規范戶外廣告 為公共信息標志設“標準照”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10月18日 查看次數:1060
戶外廣告還能不能設在路名牌上?路名路牌、安全出口、“請勿吸煙”等等公共信息標志,應以怎樣的“標準照”出現在成都街頭巷尾、每個角落?今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獲悉,該辦正公開征集成都市明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此外,也正計劃制定中心城區戶外廣告管理實施細則等,以規范戶外廣告。
征集市民專家聽證獻策 成都公共信息標志將有“標準照”
從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成都向社會公開征集成都市2014年度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本網曾作報道)。征集內容圍繞促進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城市管理、保護資源環境、創新社會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需要政府立法解決的事項。
“網上征求立法意見并非首次。”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立法工作的著眼點應落在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此舉意在真正、完全了解民意。
不僅在網上征求意見,此后,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政府立法,將越來越多地融入聽證環節。不久前《成都市公共信息標志標準管理辦法》(草案代擬稿)立法聽證會舉行,邀請市民、專家獻計獻策。
記者了解到,在國家發布的公共信息標志標準中,如安全標志、道路交通標志等,屬于強制性標準。但對于公共衛生間、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所用的公共信息標志圖形、顏色、尺寸等屬推薦性標準,由此引發出不規范、不統一等問題。如表示衛生間的標志,就出現了高跟鞋、煙斗和帽子、口紅等五花八門的圖形。新的“成都標準”,擬將地方公共信息標準,與國家發布的公共信息標準之間建立索引目錄,即成都公共信息標志的“標準照”。
不僅如此,在制定中心城區戶外廣告管理實施細則,細化戶外廣告監管辦法及標準,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及審批流程,強化戶外廣告管理等實際法制項目修訂中,市民、專家都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一場場聽證會,使得公眾參與成為立法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學性方面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加強立法后評估機制建設 適時提出修訂或廢止建議
新出臺的政府規章執行效果如何?市民最有發言權。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成都加強立法后評估工作,增強規章的適應性。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動態的立法后評估機制,努力使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與實踐工作相協調、與實際需求相匹配;定期對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開展專題評估,對于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和實際需要的,按照“立、改、廢”相統一的要求,適時提出修訂或廢止建議,確保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更好地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除了立法工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將被嚴格執行。“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對于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該負責人介紹,審查的內容包括規范性文件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相抵觸;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登記等項目或將備案改為審批等。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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