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認定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07月22日 查看次數:2006
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上享有較高的聲譽并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注冊商標。
馳名商標的認定,由馳名商標所有人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二、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國同行業中的排名;
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地區)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四、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
五、該商標最早使用及其連續使用的時間;
六、該商標在中國及其外國(地區)的注冊情況;
七、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
馳名商標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保護的訴訟,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按下列要求對申請人的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持續的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馳名商標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爭議當事人對行政主管機關作出的認定持有異議,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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