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機構及職責、辦事依據
1、辦事機構:馳名商標認定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省以下工商局負責指導企業申報工作,最后由省級工商局內設商標監督管理處負責審核申報材料,并向國家局推薦。
2、職責:各級工商機關商標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對企業加強指導,引導企業積極爭創馳名商標,對企業爭創馳名商標工作有指導權、建議權、推薦權。
3、辦事依據:《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工商局令第56號,1996.8.14)
二、辦事程序和辦事時限
1、申報馳名商標的企業,可以通過所在地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逐級申報,亦可直接通過省工商局申報,還可直接向國家商標局申報。
2、省工商局商標監督管理處受理申請后,按《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局有關要求進行審核。
3、馳名商標的審核和推薦無時限要求,要按照國家局商標管理工作需要進行。
三、申報馳名商標應具備的條件、資格、手續。
(一)條件資格
1、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必須是經省工商局認定的著名商標。
2、申報商標所代表的商品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值、銷售額、利稅、市場占有率)在國內同行業企業中名列前矛。
3、手續齊備,產品質量好,有很高的知名度。
4、在國內外有必要的法律訴求。
(二)有關手續
1、申報馳名商標應提交下列文件:
2、馳名商標認定申請書;
3、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公章);
4、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加蓋所在地工商局公章);
5、有關證明文件:
1、)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2、)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占有率等.)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地區)的銷售量.
4、)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
5、)該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情況。
6、)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地區)的注冊情況。
7、)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
(三)與商標專用權保護有關的法律訴求材料。
四、辦事結果:
經省工商局審核同意后,由省工商局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推薦認定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