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狀告當地十多酒企商標侵權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10月26日 查看次數:1111
重慶商報訊 國酒商標之爭方唱罷,茅臺與當地多家酒企的商標紛爭又硝煙四起。11月6日,榮和燒坊與茅臺之間的商標侵權案將在北京市豐臺區法院正式開庭。而據榮和燒坊一位負責人透露,茅臺鎮十余家酒企此前已被茅臺告上法庭。與此同時,茅臺集團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賴茅”商標的使用權已獲得同意,這意味著一旦最終裁定后,茅臺鎮100多家酒企不能再使用“賴茅”商標。
茅臺起訴本地酒企商標侵權
近日,茅臺與貴州榮和燒坊酒業有限公司的商標侵權案持續發酵。據悉, 2011年5月份,北京市西客站公安段與茅臺打假辦一同查扣了一批貴州榮和燒坊的產品,16個月后,茅臺方面認為榮和燒坊瓶身的“MAOTAI”涉嫌侵害自身的商標專用權,遂起訴了榮和燒坊。
昨天,榮和燒坊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告訴商報記者,雙方已在今年10月22日交換證據,此案將在11月6日開庭審理。上述負責人透露,不單是榮和燒坊,當地十多家酒企業被茅臺以商標侵權而告上法庭。
對于這一說法,記者致電茅臺酒廠知識產權保護處處長楊鳳祥,他對商報記者表示,近期茅臺的確起訴了一些涉嫌侵犯茅臺商標權的當地酒企,“不過茅臺不會僅因包裝上的標注里含有‘MAOTAI’就起訴其他酒企業,而是這些酒企有切實的商標侵權行為”。至于這些酒企業哪些方面侵犯了茅臺的商標權,他并未做出回應,僅表示,“茅臺已經聘請律師處理此事。”
茅臺重新申請“賴茅”商標
商標侵權案風波未平,又有消息傳出稱,茅臺向國家商標總局重新申請“賴茅”商標。
昨日,貴州省仁懷市工商局徐副局長告訴商報記者,茅臺曾經申請過“賴茅”商標,但在商標使用期限過后未再續。2003年以后,有企業以茅臺連續3年未使用“賴茅”商標為由,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撤銷茅臺集團的“賴茅”商標。2005年,茅臺集團注冊的“賴茅”商標被依法撤銷。
據徐副局長透露,日前茅臺向國家商標總局重新申請“賴茅”的使用權,商標申請委員會已給予茅臺“賴茅”商標的優先使用權,并同意茅臺享有該商標的專有權。“但商標許可證還未頒發,頒發后其他賴茅酒企再生產使用就是違法了”。
茅臺重新獲得“賴茅”商標使用權,觸及的是茅臺鎮上百家“賴茅”酒廠的利益,必然會引起眾多反對聲。“在半年內酒企都有權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異議,目前他們正在做這件事。”接近“賴茅”酒企的貴州省收藏家協會會長何小龍對商報記者說道。
茅臺酒廠知識產權保護處處長楊鳳祥稱,近,“茅臺提交‘賴茅’商標申請后,有一家酒廠提出異議,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表示不服,現在已上訴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結果還在等待中”。
專家看法
商標整治利好行業
從上訴十多家酒企侵權到重新申請“賴茅”商標,茅臺近期在知識產權上大做文章被引起多方關注。
在國內著名白酒專家鐵犁看來,在茅臺所在的茅臺鎮,小作坊傍茅臺的現象屢見不鮮。此外,“賴茅”商標沒有明確的歸屬,茅臺鎮上百家“賴茅”酒企因此形成惡性競爭。在他看來,茅臺在短時間內就商標問題頻頻出手,密集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利好信息。
“100多家‘賴茅’酒企總稅收不過幾千萬元,茅臺獲得‘賴茅’商標后也僅能增加幾億的營收,但拿回‘賴茅’的商標使用權,對幫助公司強化品牌管理、品牌保護是有利的。”鐵犁對商報記者表示,茅臺針對商標問題密集出招,對茅臺鎮的市場環境也會起到凈化作用。 來源: 重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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