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冠軍商標搶注行為何時休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2年08月20日 查看次數:1073
近日,孫楊、葉詩文、林丹……一張張中國人的面孔在倫敦奧運賽場上讓全世界記住,奧運冠軍的“身價”亦倍漲。奧運所帶來的明星效應,使得不少商家將目光轉向冠軍姓名所富含的巨大商業(yè)價值,進而引發(fā)了商家們“先下手為強”搶注奧運冠軍商標的集群效應。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一勢頭已發(fā)展到瘋狂的地步。本屆奧運冠軍孫楊和葉詩文的名字已成了部分商家爭相注冊的“香餑餑”。登錄中國商標網會發(fā)現,“葉詩文”牌游泳衣、“林丹”牌動物飲料、“劉翔”牌足球鞋等比比皆是,僅冠以“劉翔”字樣的商標就被注冊了40多次。在淘寶網等網絡平臺上可赫然看到許多以冠軍名字“冠名”的商品紛紛粉墨登場,如萬花筒般映入眼簾,讓人目不暇接,就連“豬肉脯”都被套上世界冠軍的頭銜。有副標稱與孫楊“同款”的降噪耳機已炒到千余元,孫楊和他父親簽名的泳帽更是要價8000元,還有極甚者,由孫楊、葉詩文、焦劉洋親筆簽名的奧運會游泳帽竟然標價至15萬元之巨!真是叫人大跌眼鏡。 那么,為什么企業(yè)會樂此不疲、爭先恐后地搶注此類商標呢?據業(yè)內人士分析,一是奧運冠軍金牌效應已然顯現。如孫楊和葉詩文,已確定獲得某房產集團獎勵的超300萬元的房產;二是奧運冠軍的姓名本身就是一筆巨大的品牌資產,它一旦轉入商業(yè)領域就會釋放出巨大商業(yè)價值;三是商標搶注有可能成為一本萬利的生意。經了解,有九成搶注商標都成為閑置商標,大多搶注奧運商標的企業(yè)都想待價而沽,通過轉讓謀取暴利。君不見,申請注冊一款商標約需2000元,使用期一般為十年,如果到期要延長使用,則只需交2800元,而好的商標轉讓費卻可高達幾百萬元。其中的巨大誘惑可想而知。 上述瘋狂的搶注行為,反映出國內企業(yè)存在的急功近利、追逐一本萬利的思想。一味采用知名人士的姓名做商標,同時也說明一些企業(yè)沒有真正理解商標的內涵。商標即品牌,它包含企業(yè)的產品質量、專利技術、銷售量以及市場信譽度等眾多要素,絕不是一個名人的姓名就能涵蓋得了的。從法制上看,我國對上述搶注行為并沒有任何約束力,《商標法》第31條就未明確對姓名權予以保護。 縱觀國外、境外,在商標法領域對名人姓名權都有特殊的保護,值得我們借鑒。如我國臺灣地區(qū)《商標法》規(guī)定,有他人之肖像、法人及其它團體或全國著名之商號名稱或姓名,未得其承諾者,不得申請商標注冊。韓國商標立法與實踐也禁止他人將國內外的知名人士之姓名作為商標注冊。在歐美國家,都給名人明星的公開權、形象權予以特殊保護。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高富平認為,我國商標法并不禁止自然人用姓名注冊商標,因此,奧運冠軍在未成名前就遭搶注的尷尬在法律上很難駁回。但是,在運動員取得奧運冠軍后,商家一股腦追風搶注的行為,則存在惡意之嫌,應予以制止。為此,我們建議修改《商標法》,從立法上禁止搶注名人商標行為,以加強對知名人士姓名權的保護力度,還市場一個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新聞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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