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偉哥”繼續用 輝瑞“哥”輸官司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3月19日 查看次數:1095
電腦也叫“小偉哥”,引起“偉哥”家長,美國輝瑞公司不滿。該公司要求商評委撤銷該商標,遭到拒絕后,將商評委訴至法院。記者上午獲悉,北京一中院判決,“小偉哥”合情合理,駁回輝瑞公司起訴。 1996年,美國輝瑞公司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核準,該公司注冊并使用“VIAGRA”(中文譯為“偉哥”〈萬艾可〉是一種口服治療勃起功能障礙的藥物)商標專用期限至2017年11月27日止,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人用藥、醫藥制劑。 2003年4月1日,深圳盈佳訊公司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小偉哥Little Viagra”,使用在電子字典,與計算機聯用的打印機、電視機以及集成電路卡,電池充電器等電子產品上。 輝瑞公司就此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認為“小偉哥Little Viagra”與“VIAGRA”構成類似商標,請求不予核準。商標局則裁定通過了小偉哥商標的注冊。輝瑞公司不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復審請求。 輝瑞公司認為,“VIAGRA”商標已經取得了極高的知名度,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盈佳訊公司在知曉輝瑞公司商標顯著性和知名度的情況下,故意抄襲和復制輝瑞公司商標,并在非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是借輝瑞公司商標的聲譽謀取不正當利益。請求商評委駁回該注冊申請。 2010年8月30日,商評委裁定認為,輝瑞公司的證據不足以證明“VIAGRA”商標在大陸地區已經構成馳名商標。此外,“小偉哥Little Viagra”商標指定使用的計算機外圍設備等商品與輝瑞公司商品在所屬領域、消費對象等方面差異明顯,不致引起相關公眾混淆和誤認以損害輝瑞公司利益。商評委核準小偉哥注冊。 輝瑞不服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該裁定。 法院審理< “VIAGRA”并非廣為知曉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商標法》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在本案中,判斷輝瑞公司的“VIAGRA”商標在小偉哥商標申請注冊前,是否構成中國市場上的馳名商標,是關系到侵權成立與否的前提。法院認為輝瑞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VIAGRA”商標為中國內地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從而構成《商標法》所述的馳名商標。并且兩個商標涉及領域明顯不同,法院因此判決維持商評委的裁定。新聞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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