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蒙小肥羊”商標侵權被罰28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8月09日 查看次數:1102
記者昨日(8日)獲悉,廣東省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第45號令,對市區內冒充小肥羊品牌的“蒙小肥羊”處以28萬元的行政處罰。繼今年“粉絲維權案”后,這是小肥羊再度在商標維權方面取得的勝利。 據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相關內容,江門市蓬江區堤東“蒙小肥羊”火鍋店因在經營過程中在門牌、點菜牌、筷子套以及餐廳內墻面上多個顯眼位置使用了與馳名商標“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圖”相近似的“蒙小肥羊”、“蒙小肥羊MENG LITTLE SHEEP”的字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侵犯了正宗“小肥羊”的合法權益。最終,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蒙小肥羊”作出罰款28萬元的處罰。 對此,小肥羊首席運營官張占海表示:“維權打假是小肥羊本著維護品牌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所做的一件重要事情。這個過程既是‘小肥羊’品牌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也是小肥羊公司與假冒侵權行為不斷斗爭的過程。” 從未注冊商標到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到經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訴訟,直至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核準“小肥羊”商標注冊的裁定,小肥羊經歷了坎坷的商標注冊過程,并最終取得商標權,成為國內家喻戶曉的馳名品牌。公司對來之不易的“小肥羊”商標甚為重視,一直堅持投入人力物力在全國范圍內積極展開維權行動。 隨著小肥羊品牌良好聲譽的建立,市場上形形色色的山寨“小肥羊”如雨后春筍。為應對這一形勢,小肥羊維權打假的力度也不斷加大。2011年3月份,小肥羊就借助新浪微博發起“山寨小肥羊隨手拍”的活動,并且收到良好效應。從當時公布的照片可以看到,小肥羊在國內二三線城市和國外的一些國家和地區,也有假冒小肥羊在營業。 據小肥羊法務總監介紹,截至到目前,小肥羊共接到假店舉報63起,已摘牌36家;新申請56件商標;商標異議和異議復審等56件;商標行政訴訟案件7件;監測到他人惡意申請29件。與此同時,小肥羊也加強了其調味品和肉業相關產品的注冊和保護。新聞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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