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珍視明”非彼“珍視明”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1月26日 查看次數:1376
貴州省貴陽某醫藥公司因銷售“珍視明滴眼液”仿冒產品,被江西珍視明醫藥公司以涉嫌商標侵權告上法庭,索賠30萬。24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貴州某醫藥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5萬元,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2月7日,江西珍視明藥業公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了“珍視明”商標。申請類別為藥品眼藥水類,有效期從200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6日。同年被江西省工商部門授予“珍視明”(滴眼液)商標江西省著名商標。2010年3月,原告在市場上發現被告貴州某醫藥公司銷售所謂青海某公司生產的“珍視明”滴眼液,原告于2010年4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被告對原告提供的加蓋有“貴州省某醫藥公司”的發票專用章,開具日期為2010年3月9日的出庫單的真偽存有異議。法院委托貴州省警官職業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對印章進行鑒定,認定該出庫單上的印章與被告提供的比對樣本上的印章系同一枚印章。 法院認為,原告珍視明公司依法享有“珍視明”注冊商標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被告貴陽某醫藥公司銷售含有“珍視明”標識的產品,在其產品外包裝上突出“珍視明滴眼液”字樣,足以導致消費者誤認其銷售的產品與原告存在某種聯系,混淆消費者。根據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被告銷售涉嫌侵權商品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權利,被告應承擔停止侵權和經濟賠償的責任。關于原告要求被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的訴求,因被告的行為未造成原告人身權的損害,故法院對這點不予支持。一審判定,被告貴州省某醫藥公司立即停止侵權銷售標注“珍視明滴眼液”字樣的仿冒產品,并于10日內召回封存并銷毀含有珍視明字樣的包裝物,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8.5萬元,如不服判決在15日內可提起上訴至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來源: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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