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對簿公堂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03日 查看次數:1254
江蘇省蘇州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稻香村)在北京發現了大批由河北保定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定稻香村)生產的“稻香村”牌月餅。蘇州稻香村認為保定稻香村沒有履行其《保證函》中保證的內容,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遂將后者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蘇州稻香村訴稱,其于2004年6月21日與被告保定稻香村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被告將所持有的“稻香村”注冊商標轉讓給自己所有。當時協議約定,被告作為原告的生產加工基地可以使用“稻香村”商標,但因雙方對生產加工基地事項的具體合約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故原告一直未與被告簽訂生產訂單。為防止保定稻香村擅自使用“稻香村”商標,給“稻香村”品牌造成不利影響,2004年12月12日,在原告的要求下,保定稻香村向蘇州稻香村出具保證函一份,其明確保證:在雙方就生產加工基地事宜簽訂具體協議并得到原告的《商標許可使用授權書》之前,被告保證不在其產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及與“稻香村”相同或相似的文字。 &然而2009年中秋節前,蘇州稻香村在北京發現了大批保定稻香村生產的“稻香村”牌月餅。蘇州稻香村認為該月餅不僅使用了自己持有的“稻香村”注冊商標,并將“稻香村”在包裝上突出使用,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造成了不良影響,給自己的品牌和經濟效益都帶來了很大的損害。因此蘇州稻香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定稻香村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并賠償其相關經濟損失。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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