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駿眉”到底是紅茶通用名還是商標名?昨天終于有了答案。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金駿眉”商標異議復審案做出二審判決,認定“金駿眉”是紅茶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不應作為商標進行注冊。
“金駿眉”爭議源于2007年。當年3月9日,第三人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正山茶葉有限公司(簡稱正山茶葉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簡稱商標局)提出注冊 “金駿眉”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茶、冰茶、茶飲料、茶葉代用品”商品。在被商標局駁回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復審裁定“金駿眉”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
在公告期內,原告武夷山市桐木茶葉有限公司(簡稱桐木茶葉公司)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桐木茶葉公司遂向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
桐木茶葉公司主張,“金駿眉”是福建武夷山生產的一種紅茶,是“武夷紅茶”中“奇紅”的品種之一,屬于商品的通用名稱,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和生產工藝,若允許其注冊,將損害公共利益,故請求裁定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正山茶葉公司辯稱,“金駿眉”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江元勛首創研發并使用在第30類“茶”等相關產品上的商標,依法應當核準注冊。
商評委做出異議復審裁定,認為在案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金駿眉”已成為本商品的通用名稱或僅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標志,該商標的注冊或使用未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故裁定該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