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上假冒“夢特嬌”商標庫存貨網上兩月銷量上千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08月12日 查看次數:1256
現年三十出頭的張某和李某是一對夫妻,兩人一直在毛衫名鎮桐鄉濮院做毛衫生意,頗具“生意頭腦”的他們除經營實體店外,還在淘寶網上銷售假冒的“夢特嬌”T恤衫,涉案金額15萬余元。
8月8日上午,桐鄉法院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工商例行檢查
發現要案
去年3月,濮院工商部門在一次例行檢查中,發現有家小作坊內有大量的“夢特嬌”商標,有的衣服上已經縫上了這種商標。一起情節惡劣的假冒注冊商標案浮出水面,當事人就是海寧人張某和李某這對夫妻。
據了解,張某和李某在桐鄉濮院做毛衫生意已經多年,摸索出了不少“生意經”。他們發現,毛衫銷售周期短,每年有好幾個月的淡季,淡季之后就會有新款上市,之前的庫存貨難以銷售。
張某不想以低廉的價格處理掉幾年積累下來的庫存貨,便想到了在淘寶網上開家網店進行銷售。精明的他經過一番考察后發現,很多毛衫的款式雖在當地市場上已經過時,但在外地仍很時髦,并且名牌毛衫的市場需求更大、利潤更高。
去年5月,張某從輔料市場買來大量假冒的“夢特嬌”商標,與老婆李某一起將商標縫在價值二三十元一件的T恤衫上,再將T恤衫以每件150元左右的價格賣出。因為張某只做“夢特嬌”一個品牌,更具有迷惑性,也更能讓買家信任,短短兩個月時間,他和老婆就成功銷售了1000余件T恤衫,銷售額是15萬余元。
桐鄉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張某、李某結伙,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為15萬余元,情節嚴重,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兩名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遂作出如上判決。
買的和賣的
心照不宣
據介紹,在這起案件中,辦案人員在調取張某、李某跟客戶的聊天記錄后獲悉,事實上買家也知道這家網店賣的不是正宗的“夢特嬌”服裝,而是所謂的“高仿”貨,買家和賣家可謂心照不宣。
那么,淘寶網在這起案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有專家認為,像淘寶網這樣的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對于經營者是有監管責任的,如果這個平臺任由盜版或者假冒偽劣的商品泛濫而不去處理的話,其管理者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楊迪虎認為,淘寶網作為網絡服務商,僅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平臺,沒有實施被訴侵權商品的生產行為,也沒有實施被訴侵權商品的銷售行為,因此一般不存在直接或幫助侵權的情形。“但網絡服務提供者經權利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應采取移除被控侵權內容等措施。如其怠于采取合理措施,應對直接侵權行為繼續所導致的損失擴大承擔相應責任。”
據悉,2011年,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門就已經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網絡購物平臺的督導,特別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關部門要督促淘寶網、易趣網和拍拍網開展自查自糾,立即啟動對涉嫌銷售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網店的整改工作。對侵犯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網絡購物平臺,要依法從嚴處理。
“規范電子商務,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后維權就能更加順暢,網絡購物平臺也能更健康地發展!”楊迪虎說。
來源:南湖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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