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商標爭奪戰持續發酵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02月26日 查看次數:1189
去年2月底,本報《柯橋新聞》曾對平水“仙人谷”企業主宋林虎和美國谷歌公司的商標權屬爭奪進行了報道。事過一年,宋林虎再次反擊,昨天委托浙江金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交了商標異議復審答辯理由書。
2006年12月15日,宋林虎申請了“YOUTUBE”商標,他申請的商標為第9類和第35類。2010年2月6日,國家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后被美國“谷歌”所異議。去年,國家商標局就美國“谷歌”提出的異議作出裁定,以“兩者商品不構成類似”、“請求認定馳名商標證據不足”、“惡意缺乏事實依據”為由核準本案爭議商標。此后,美國“谷歌”變得緊張了,再提異議復審,并于去年農歷年底向宋林虎寄來了內容多達700多頁的異議復審補充證據材料。國家商標局也要求宋林虎提交異議復審答辯理由書。
宋林虎在此次答辯中認為,他所申請的“YOUTUBE”商標為第35類和第9類,商標的不類似決定了兩商標的不近似。宋林虎認為,從國內的知名度、使用時間、宣傳時間和范圍及區域等分析,“YOUTUBE”商標根本夠不上馳名商標,爭議商標的申請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他請求國家商標局維持裁定,駁回美國“谷歌”的異議復審請求。
據了解,宋林虎和美國“谷歌”就“YOUTUBE”、“谷歌”、“共樂”等商標的爭議類別達30多類,“YOUTUBE”第9類和35類只是其中2個,他和美國“谷歌”的商標爭奪戰仍將繼續。如果此輪異議復審維持原裁定,意味著宋林虎將擁有“YOUTUBE”商標上述2個類別的所有權。“商標有45個類別,美國谷歌僅幾個類別通過國際注冊延伸到中國。宋林虎質疑說,這只能怪美國“谷歌”的商標意識不強,如安利公司在中國合計注冊了775個商標,“阿里巴巴”注冊的商標更是達到了3000多個。
來源:中國柯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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