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眼鏡”遭遇“李鬼” 法院調解化敵為友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1月24日 查看次數:1326
他人非法使用公司注冊商標,上海美式眼鏡常用商標遭遇侵權。2009年4月,公司將侵權人告到法院索賠17.2萬余元。日前,通過上海市楊浦區法院的調解,美式眼鏡常用商標的使用權利人上海希文商貿有限公司和侵權方上海立茂日用百貨商店握手言和,侵權方經過授權成為加盟者,今后將合法地使用這個品牌。 對簿公堂 原告上海希文商貿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眼鏡及其配件銷售、維修、光學儀器及設備銷售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自主創立了文字商標,并于2003年3月25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于2006年7月21日被核準注冊,注冊有效期限自200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止。 今年3月,希文公司在上海市虹口區涼城路某店面發現,被告上海立茂日用百貨商店以“美式眼鏡涼城店”的名義開設眼鏡店對外經營,擅自在經營場所、店招、玻璃門窗、立牌、收銀條、購物發票、名片、廣告傳單等上使用美式眼鏡商標,并突出使用文字、圖案,誤導消費者。 各有難處 在法院審理期間,被告大呼冤枉,認為公司是通過案外人獲得涉案商標標識的使用權,如果涉及侵權,也是案外人的錯誤,與己無關,但其無法向法庭提供相關證據。另外,高額的賠償勢必會給被告經營狀況帶來重創。 案件處理一度陷入僵局,一方面原告維權之心堅決,不愿降低賠償數額;另一方面被告為開設店鋪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高額的賠償可能導致經營困難,被告員工利益受損,事后會因勞資糾紛產生新的矛盾。 握手言和 “有什么辦法能夠避免‘魚死網破’的僵局?”承辦法官徐忠靈機一動,“為何不放水養魚,讓原告將被告收編為正規軍呢?”這樣一來,既可以保護原告權益,又可以不讓被告陷入走投無路的境地。 有了調解思路,徐忠和書記員親自前往被告門店考察,對經營規模、從業人員、場地情況一一了解,隨后有的放矢地為雙方當事人分析案情。一方面,徐法官設身處地地對原告進行訴訟風險提示,如果高額的賠償導致被告關門倒閉,原告可能會遭遇“執行難”的瓶頸,如果允許被告加盟,雙方可以共同促進品牌的發展;另一方面,徐法官苦口婆心地教育被告學習商標法的相關知識,提高商標保護意識。經過多次調解,雙方被法官的誠懇和耐心打動,最終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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