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飼料獲法院支持 福彩中心敗訴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4月05日 查看次數:1064
“福彩”被注冊成飼料商標后,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將商評委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該商標注冊,討回“福彩”冠名權。4日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判決認定,“福彩”商標使用在飼料上并無不妥,福彩中心敗訴。 2004年10月8日,廣西某公司在飼料等商品類別上提出了商標“福彩FUCAI及圖”的注冊申請。在商標申請異議期內,中國福彩中心提出異議,但被商評委駁回。福彩中心不服裁定,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商評委的裁定,判決其重新作出裁定。 福彩中心稱,自該中心成立以來,上級部門一直在下發的文件中將其簡稱為“中福彩中心”。“福彩”已成為福利彩票公認的簡稱,社會公眾提到福彩時,只能聯想到中國福利彩票。而“福彩”也是中國福彩中心在全國范圍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利的經營項目的簡稱。應屬于中國福彩中心一直持續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因此,廣西飼料公司所注冊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不應予以核準注冊。 商評委認為,福彩中心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福彩”是其企業名稱的簡稱或字號,在案證據也不足以證明,在飼料公司申請注冊“福彩”商標前,“福彩”二字已在類似商品上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商評委作出的裁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要求法院對該裁定予以維持。 法院審理后認為,福彩中心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福彩”商標注冊在飼料等商品上,損害了福彩中心的在先權利。同時,現有證據也不能證明,“福彩”商標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商評委核準“福彩”商標注冊,適用法律正確。因此,法院判決維持商評委作出的復審裁定。新聞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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