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中華中南海怎能當香煙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3月13日 查看次數:1323
本報北京3月12日訊(特派記者趙文竹)“像中南海、熊貓、中華這些有特殊意義的名稱,應在禁煙法中規定不得用作香煙商標。”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夏津縣精華聾兒語訓希望學校校長袁敬華領銜提出議案,建議盡快制定公共場所禁煙法。
“我國吸煙者約有3.5億,據最新統計,全國‘二手煙’受害者達7.4億。每年死于吸煙相關疾病者近100萬人,約占全部死亡人數的12%。”袁敬華說,醫學研究證明,被動吸煙比主動吸煙的危害更大。
袁敬華說,中國已于2003年11月10日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目前迫切需要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此前,兩會代表委員也提出過制定“全國公共場所禁煙法”的建議、議案和提案。“我建議先由國務院制定公共場所禁煙條例,條件成熟時再由全國人大制定公共場所禁煙法。”袁敬華說。
對于公共場所禁煙法的主要內容,袁敬華認為,首先應該禁止在各種公共場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醫院、學校、機關辦公室、商業機構、劇場、體育館、會議室、公共服務場所等吸煙,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拘留等;所有的餐館、咖啡店、KTV等公共消費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煙,在公共場所吸煙違反公共道德”標志。同時,為方便吸煙者,可在公共場所設立專門的吸煙區。
“香煙盒的一面必須印刷‘吸煙有害健康’和有關吸煙危害的圖片等,面積不應少于主要可見部分的30%。”袁敬華還建議禁止在電影、電視中出現吸煙鏡頭,禁止在電視、報紙、雜志、戶外廣告、電影等媒介中出現變相香煙廣告。 來源:齊魯晚報 “中南海、熊貓、中華、阿詩瑪、紫光閣、人民大會堂、黃山、黃鶴樓、石林等有特殊意義的名稱,應規定不得用作香煙商標。”最后,袁敬華建議將“香煙”改稱“卷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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