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中級人民法院重獲馳名商標認定案件管轄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2月09日 查看次數:1178
2月8日下午,山東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濰坊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聯合召開濰坊知識產權審判新聞發布會,對濰坊中院重新取得馳名商標認定案件管轄權暨全市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據悉,濰坊中院是全省較早擁有知識產權一審案件管轄權的法院,曾先后通過司法裁判認定“仙霞”、“景陽春”、“孚日”等11個商標為馳名商標。2009年,最高院統一將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案件管轄權劃歸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隨著我市品牌戰略的實施,對商標權司法保護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濰坊中院經過積極爭取于2011年11月23日獲得最高法院批準,再次取得審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案件管轄權,成為我省具備審理該類案件管轄權的4個中級法院之一。同時,濰坊中院還是最高院指定的全省擁有“植物新品種”民事糾紛案件管轄權的2家中級法院之一。目前,濰坊中院受理的案件類型除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外,已基本涵蓋了所有知識產權領域。 2002年以來,濰坊中院共審結各類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572件,標的額1.05億元,案件調撤率達74.8%。濰坊中院連續多年被評為“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去年,濰坊中院民三庭被省高院評為“全省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十周年先進集體”。 會上,還對濰坊中院審結的10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進行了發布。其中,多起案件被評為年度山東省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新聞來源:濰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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