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茶”與“名茶”之爭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1月11日 查看次數:1244
李瑞河很喜歡“茗茶“這兩個字。他知道日本人喜歡把茶稱作“銘茶“,但是他總覺得,“銘“字和茶很不對味。而如果用“茗“,不僅有專業、高級的感覺,“茗茶“兩個字字義也比較貼合。因此,從1961年起,他開的茶葉店就取名“天仁茗茶“,茶行的招牌都是醒目的“天仁茗茶“四個大字。后來,他到大陸創業,所有的連鎖店的招牌都用“天福茗茶“,并注冊成商標。 在我國語言中,茶的同義字很多,尤以茗字為最。如今,李瑞河把這兩個并肩獨行的字“合二為一“,令人耳目一新。對這個熱門新詞,有人贊同,也有人提出疑問和不同的看法。有次參加展覽,“天仁茗茶“的展板被主辦方叫停,提出不改“茗茶“兩字,不讓展出。李瑞河表示“寧可不參展,也不改招牌!“在大陸,同樣遇到非議,有位學者寫了封長信給李瑞河,情真意切地勸他用詞應“規范“,不要把茗、茶兩字連在一起用。李瑞河自有主見,回信婉拒,并詳細申明自己的看法。 對于有些人認為的:“茗茶“應改為“名茶“.李瑞河認為,這兩個詞的含義不盡相同,不能簡單地取代。“名茶“是指有名氣的茶,即茶中的某一類;而“茗茶“是指特定品牌的茶葉,目標直指產品。現代茶商以“茗茶“為招牌,強調的是與眾不同的品牌茶葉。 有些人認為:“茗“字古語解釋為“晚收的茶“,是指粗老的茶葉,叫“茗茶“顯得檔次低了。“茗“是茶的通稱,指茶芽,一說是晚收的茶;后也指由茶(茶葉)泡制、烹制、煎制的飲料。認為晚收的茶質量下乘,是望文生義的誤解,像烏龍茶,其晚秋茶和冬茶比春茶品質更好。“茗“與“茶“并無優劣之分,只是“茶“字世俗使用多,“茗“字古來為雅字,常出現在書面語言中。 既然“茗“是茶,“茶“也是茶,把兩字連用,不是重復嗎?這當然不是簡單的重復,還有加深與強調詞義的作用。就像“觀看“,特意地看;而“茗茶“,真正的茶。 繼“天仁茗茶“、“天福茗茶“之后,大大小小的“茗茶“店如雨后春筍,這說明“茗茶“一詞已被大眾所接受,顯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對于“茗茶“,近年來已經少有人質疑了。新聞來源:中國合作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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