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申請認定著名商標企業自我公示接受監督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1月09日 查看次數:1317
日前,福建省工商局進一步完善著名商標認定工作機制,建立申請認定著名商標企業自我公示接受公眾評議監督工作制度。 該局規定,申請認定著名商標企業在通過初審后,必須向社會作自我公示,其形式是在福建省內主要媒體上采取“商業廣告公益廣告”或“公益廣告商業廣告”的形式發布;發布的內容要涵蓋商標的注冊及使用時長,企業規模、效益、信譽,福建省內同行業排列位次,相關公眾知曉度和企業運用、保護、管理商標的情況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在廣告版面中要加注“實施商標戰略、打造著名品牌”文字,在版面右下角戳記統一用“申報福建省著名商標企業”圓形標志。 據福建省工商局有關人士介紹,建立該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著名商標申請認定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公眾的參與度,更好地貫徹實施《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2011年擬認定的2010年度400家著名商標企業,已全部在福建省、市級30多家媒體上開展了自我公示,主動接受公眾評議監督。福建省工商局共收到對4家不符合申請認定著名商標條件的企業的舉報,經調查屬實后不予認定。新聞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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