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海關備案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09年07月21日 查看次數:2142
A.適用范圍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是指擁有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的權利人將其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況、有關貨物的情況、知識產權合法使用情況和侵權貨物進出口情況在國家海關總署備案,以便國內的40多個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jiān)管過程中能夠主動對有關知識產權實施保護。 根據2003年12月修訂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知識產權備案是海關依職權保護的前提條件
B.備案作用
。ㄒ唬┦呛jP主動保護的前提條件。知識產權權利人如果事先沒有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備案,海關發(fā)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出境,也沒有權力主動中止其進出口,也無權對侵權貨物進行調查處理。這一點對商標權和著作權的保護方面特別重要;
。ǘ┯兄诤jP發(fā)現侵權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在進行備案后,仍然需要在發(fā)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出境時向有關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但是,從實踐看,海關能否發(fā)現侵權貨物,主要依賴于海關對有關貨物的查驗。由于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備案時,需要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況、權利人的聯(lián)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識產權情況、侵權嫌疑貨物情況、有關圖片和照片等情況,使海關有可能在日常監(jiān)管過程中發(fā)現侵權嫌疑貨物并主動予以扣留。所以,事先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可以使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的保護
(三)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經濟負擔較輕。在海關依職權保護模式下,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事先未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則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須提供與其要求扣留的貨物等值的擔保;
。ㄋ模┛梢詫η謾嗳水a生震懾作用。由于海關對進出口侵權貨物予以沒收并給予進出口企業(yè)行政處罰,盡早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可以對那些過去毫無顧忌地進出口侵權貨物的企業(yè)產生警告和震懾作用,促使其自覺地尊重有關知識產權。
C.備案手續(xù)
1. 在知識產權海關備案委托書上蓋章或簽字 2. 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 3. 提供有關貨物的情況、知識產權合法使用情況和侵權貨物進出口情況 4. 備案時間 國家海關總署在接到備案申請后3個月左右下發(fā)備案核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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