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傾銷假冒“百麗鞋”的淘寶店主在上海受審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0月19日 查看次數:1338
著名鞋業品牌連鎖經營公司、百麗集團的創建者——麗華鞋業貿易公司一紙訴狀將低價傾銷假冒“百麗”和“BeLLE”商標鞋子的淘寶網店主張先生告上了法庭。16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據悉,麗華公司在香港二〇〇四年與二〇〇二年分別注冊了“百麗”和“BeLLE”商標,這些商標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以及市場占有率。二〇〇九年五月經麗華公司調查發現,張先生從二〇〇六年八月開始在淘寶網上以低于原告價格的百分之三十銷售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并展示所謂百麗品牌鞋類,在網絡店鋪中使用中文、英文百麗的標記。 據淘寶網上交易記錄顯示,張先生已經完成數萬雙侵權鞋子的銷售,所涉及的總計金額約人民幣三十八萬余元。與此同時,張先生先后開設兩家實體店提供 “試穿”服務,進行現場銷售。目前張某已經停止所有的銷售活動。 據悉,二〇〇九七月麗華鞋業貿易公司向法院提出了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標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二百一十萬元以及訴訟費由被告承擔的訴訟請求。 起訴后,麗華公司向上海二中法院提出凍結張先生支付寶賬號以及銀行卡內相關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或查封張先生等額其他財產的保全申請。據了解,對支付寶賬戶這一網絡當紅支付帳戶提出保全申請的要求,在上海二中法院尚屬首次。 法庭上,原告與被告雙方展示了各自的證據,就原告所主張賠償數額的事實依據展開了激烈辯論,尤其是進貨渠道以及銷售記錄。 被告委托人辨稱,被告張某回憶鞋子大部分來源于麗華公司的品牌特賣會以及團購,但無法提供進貨證明。小部分來源于江蘇太倉的鞋類批發市場和小商品市場,被告承認這部分的鞋子確實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對此表示歉意并愿意進行相應賠償。 被告稱,淘寶網上的交易記錄并不代表實際的銷售數量,張某曾自買自賣以及委托專業信用炒作小號炒高其網上信用度,但無法提供相關證據。 法庭上,雙方都表示愿意調解,法官宣布如調解不成,合議庭將在評議后擇日對本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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