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消費258元的新疆金錢豹自助餐,因涉嫌侵權被告上法庭。
7月27日,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法官介紹,經過調解,該案有了結果:今后,新疆金錢豹在招牌上不得單獨突出“金錢豹”字樣,并賠償上海金錢豹353200元。
今年5月5日,新疆金錢豹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下稱新疆金錢豹)被上海金錢豹宴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金錢豹)訴至法院,稱其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索賠兩百余萬元。
2009年,上海金錢豹發現,在網上出現了一些對新疆金錢豹公司的議論和投訴,因為上海金錢豹公司從未在新疆開店,也未進行過授權加盟。上海金錢豹取證發現,新疆金錢豹公司也是一家專營國際美食總匯的餐飲服務企業,其經營范圍、場地裝潢、營銷模式等,都與自己公司完全一樣。
法庭上,上海金錢豹除了提出賠償,還要求新疆金錢豹停止使用“金錢豹”字樣。
新疆金錢豹方解釋,公司只是簡略使用了注冊的字號,并不是惡意侵犯對方的商標使用權。另外,餐飲自助的模式非常普遍,且新疆所經營的菜品主要是清真餐,而上海等地所經營的菜品卻是漢餐。
法庭調查了解到,新疆金錢豹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該公司在工商注冊過程中,使用了“金錢豹”三個字作為企業字號。
庭審后,經過法院調解,兩家“金錢豹”終于達成協議:新疆金錢豹將停止對“金錢豹”注冊商標的違法使用,在今后的經營過程中,不得單獨或突出使用該商標中的“金錢豹”文字及圖形;在2個月內拆除突出使用“金錢豹”字樣的牌匾;并在20日內賠償上海“金錢豹”經濟損失等費用共計353200元。
“我們公司已經按照協議,將‘新疆金錢豹’字體完全放一樣大了。”7月26日,新疆金錢豹總經理李先生表示,這個官司不存在誰勝誰負,雙方是正常和解。李先生說,公司當初注冊時就叫“新疆金錢豹餐飲文化有限公司”,這是工商部門批準的,公司可以正常使用,只要不單獨突出“金錢豹”這幾個字就行。他表示,消費者很認可新疆金錢豹在市場經營的聲譽,對公司的服務和產品也十分認可。新聞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