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幸福”,欠點創意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7月26日 查看次數:1267
珠海在國家工商局搶注了“幸福之城”的城市商標,當有關官員說到這個商標珠海可以“獨享”十年時,言語間非常幸福非常喜洋洋。(7月25日《廣州日報》) 且不說珠海十年之后該當如何,也不說其他城市不能“幸福”又該當如何,我只想說城市的“后G D P排名時代”來到了,經營城市、打造城市品牌的一場全國運動已然從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勢了,我的證據是C C T V上的城市品牌廣告已經越來越多,這個地方好客,那個地方大美,浪漫之都熊貓故鄉……突然感覺到,率先幸福的其實是C C T V廣告部,他們確實應該相信“品牌”的力量。 把城市當商品來打造,特別是當成旅游產品進行品牌化營銷,這種商業化運作非常正常。說到品牌化營銷,流程大概是這樣的:首先看市場需要,其次看自有資源或自我稟賦,然后進行研發產品、清晰定位,和競爭對手有差異,搶注一個估計會火的品牌,一邊做好產品和服務,一邊打廣告……城市品牌建設大體亦然,而其中最重要的我以為是透徹地認知自我稟賦,這個城市到底有什么拿出來絕叫出來響的東西,恰如其分地提煉特色,比搶注什么牛氣的流行關鍵詞更重要,注冊品牌和搶注域名應該還是有差別的。 具體說到珠海的“幸福”,我以為概念大了,大了就容易大而無當,特色沒了,細節沒了,記憶點沒了。中國人喜歡所謂大氣,其實往往是喜歡官氣,架子大,口氣大,愛用頂級形容詞,能用“國家級”的,不用“省市級”的,更不能用“縣團級”的,尤其是城市品牌的推廣,往往是官方組織,官方花錢,長官意志不免是“最有水平”的,所以縱觀全國的“城市品牌”或“城市廣告語”,“恢宏大氣”的多,機巧貼切的少,間或有個別有“特色”的如“叫春的城市”,那種詼諧也是公款豪宴上講黃段子的那種詼諧,除了粗鄙還是粗鄙。 城市可以“商業化”,更可以“文化”,但拜托千萬不要“政治化”,這里把“化”替換成“氣息”可能更準確一點,有商業氣息,有人文品位,但不能有官氣,起碼不能官氣太甚。既然考慮到城市品牌,便應該想到一個城市的山水精神人文氣息要有別于它,就要在煉字上下功夫,向為大觀園題寫匾額楹聯的賈寶玉學習,不能和注冊互聯網域名似的,認為越流行越容易輸入就越好。領導同志在一些縱覽全局的講話時,經常會有些方向性的提法,比如“發展”,比如“和諧”,比如“文明”,比如“幸福”,一個城市在為自己設計廣告詞的時候,如果要考究用字用詞,就不應該抄襲這些提法,避免讓公眾誤以為旅游部門時時刻刻都在宣傳貫徹上級的指示精神。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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