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珀行”注冊不當被裁定撤銷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7月13日 查看次數:1455
圍繞著珠寶品牌“古珀行”,北京戴夢得古珀行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古珀行公司)與香港古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古珀行公司)之間紛爭日漸激烈。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作出裁定,對北京古珀行公司所擁有的“古珀行”(注冊號為3593392)和“GUPOHANG及圖”(注冊號為3593391)商標予以撤銷。 據悉,北京古珀行公司系香港古珀行與北京戴夢得首飾制造有限責任公司聯合成立的合資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2003年,北京古珀行公司在珠寶等商品上分別提出上述商標的申請注冊,并于2005年被核準注冊。2009年,香港古珀行公司認為北京古珀行公司的行為屬于“以不正當手段”注冊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商標,損害了自己公司利益,遂向商評委提出爭議申請。 商標委審理認為,2004年,香港古珀行公司曾與北京古珀行公司簽訂“‘古珀行’品牌推廣項目合作協議”,并將“古珀行”品牌授權給北京古珀行公司在內地使用,故此北京古珀行構成香港古珀行公司“古珀行”品牌在內地推廣經銷商。依據商標法第15條“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作出撤銷上述商標的裁定。 7月5日,記者聯系了北京古珀行公司負責人劉先生,他表示公司對此不服,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于此案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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