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名牌屬商標侵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6月27日 查看次數:1219
浙江杭州M公司是“M”的商標所有權人,在汽車服務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擁有幾百家連鎖門店,并且“M”商標也是杭州市著名商標。2011年,杭州M公司發現江蘇南京一家公司居然以“南京M”的名義從事汽車服務領域。經調查發現,南京公司并不是杭州M公司的加盟商,但是卻以“南京M”的標志從事汽車服務。 南京M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行為:1、使用“M”的商標登記為企業名稱;2、使用“南京M”文字作為服務場所的標志;3、使用“M”特有的字體;4、使用類似“M”的宣傳語;5、在官網上使用“M”特有的宣傳照片;6、南京M在其官網上發布招商信息并以南京M為總部發展加盟商,目前分店數量達5家。 杭州M公司是“M”的商標權人,“M”商標在汽車服務領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依據《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其中包括(1)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保護服務商標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屬于服務商標侵權行為包括:(1)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的;(2)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將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服務名稱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同時,在服務場所、服務招牌、服務工具以及商業交易文書上使用服務商標也視為服務商標的使用。 南京M公司并非杭州M公司的加盟商,南京M公司無權使用“M”商標作為門店招牌和門店裝潢使用。且杭州M公司于2003年取得“M”商標權,2010年才成立的南京M公司申請注冊“南京M”商標,所以也不存在商標在先使用的情況。南京M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M”的商標用于相同的服務領域,并在相同服務領域開展加盟業務,實有傍名牌之嫌,該行為嚴重侵犯了杭州M公司的商標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企業發現其他人使用了自己的商標用于相同或相似的產品或服務時(馳名商標不限于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和服務),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救濟:(1)法律援助,由律師向侵權人出具律師函進行訴前交涉,起訴至法院;(2)依據商標法的規定,還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3)確定證據范圍,自行收集證據或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新聞來源: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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