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商標仍歸三聯集團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6月24日 查看次數:1209
在經歷了長達兩年的漫長等待之后,三聯商社訴三聯集團商標權案終于宣判。23日,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三聯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對于這一結果,三聯商社稱“不排除提起上訴”。 “三聯”商標歸屬權糾紛最早可追溯至2009年。國美收購三聯集團旗下的三聯商社后,由于三聯商社本身并不擁有“三聯”商標,該商標所有權仍由公司前大股東三聯集團掌握。此后三聯集團又重新以“三聯家電”的名義開辦新的家電連鎖賣場與三聯商社同城競爭。為此,三聯商社將三聯集團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三聯集團立即停止將注冊號為“779479”的“三聯”商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的行為,并判令三聯集團將注冊商標無償轉讓給原告三聯商社。 對此,被告方三聯集團方面則認為,轉讓的前提是“許可人是被許可人的第一大股東”,三聯集團目前已經不是第一大股東,因此,三聯集團將涉案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并無不當,三聯商社也無權要求受讓“三聯”商標。 2009年9月22日,該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9號庭開庭審理,但由于該案關系重大,法院并未當庭宣判。2011年6月,在經歷了近兩年的漫長等待之后,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三聯集團將其涉案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并無不當,原告三聯商社要求被告三聯集團停止將涉案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并將其轉讓給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駁回原告三聯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00元、財產保全費1000元,合計2000元,由原告三聯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23日晚,記者聯系到了三聯商社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由于他尚未看到法院的判決書,暫不方便發表看法,“等拿到判決書、與律師商量之后,方可研究下一步對策”、“不排除會繼續提起上訴,維護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作出后,有15天的上訴期。這份名為(2009)濟民三初字第102號的民事判決書中也明確表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和副本六份,上訴于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93年9月28日,山東三聯電子集團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1995年3月14日,該申請獲得核準,商標注冊證第779479號。新聞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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