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ENAE”產品被訴侵權歐舒丹圖形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6月03日 查看次數:1464
因涉嫌在其生產、銷售的相關商品上使用法國歐舒丹公司(以下簡稱歐舒丹公司)的注冊商標并進行虛假宣傳,廣州美岳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岳公司)、廣州金岳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岳公司)及北京某百貨商場被歐舒丹公司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5月18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據悉,結合涉案相關事由,歐舒丹公司向法院請求判令上述3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50萬元。 據歐舒丹公司該案代理人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志澤介紹,歐舒丹公司主要生產香氛護理產品,是一家較為知名的跨國公司。經商標國際注冊延伸申請,歐舒丹公司于2006年5月在華取得了第G887132號圖形商標的專用權,核定使用在第3類化妝品、香精油等商品上。在該案中,上述被告除在其生產和銷售的化妝品等商品上使用了與歐舒丹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還偽造或冒用法國標準化協會天然產品許可標志,稱其“CAMENAE”品牌熏衣草精油獲得了原產地標志的優質產品認證等。此外,美岳公司、金岳公司在其全部產品上均標注有“FROM FRANCE”(來自法國),在部分產品宣傳冊上則標注了“法國CAMENAE1970年創立于法國的普羅旺斯”等字樣,虛構其擁有40多年的行業經驗,為數十家國際知名化妝品公司提供原料的事實。實際上,金岳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6日,美岳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兩家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國或者普羅旺斯背景。 據美岳公司、金岳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答辯狀中稱,金岳公司負責人就有關產品的外觀包裝申請了外觀專利,該外觀包裝上包含有涉案的商標圖形,因此其涉案被訴侵權產品未侵犯歐舒丹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 記者在該案庭審現場了解到,美岳公司、金岳公司被訴侵權產品為其生產的“CAMENAE”牌茶樹油抗炎再生調理露、乳木果油發蠟等4款產品,其還在法庭上進一步補充稱只有4款產品使用的圖形與原告涉案商標近似。針對歐舒丹公司的“虛假宣傳”之訴,兩被告則當庭答辯稱,其認可被控侵權產品上都有來自法國的字樣,但是鑒于其字母非常小,消費者不容易注意到亦不會誤認,而且其生產的產品的部分原料確實從法國進口,且來自普羅旺斯地區。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本報將繼續關注。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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