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突出使用“審美”被判侵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5月18日 查看次數:1408
知名美容美發品牌“審美”訴其前加盟商商標侵權一案日前已有結果。法院一審判令被告北京正旗審美美容美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旗審美)停止突出使用“審美”,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元。 據悉,“審美”商標權利人北京徐全有審美美容美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審美公司)因不滿正旗審美在合約期滿后繼續使用“審美”標識將其訴至法院,雙方爭議焦點集中為:正旗審美突出使用“審美”是否構成侵權;正旗審美是否應變更企業名稱。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在合約期滿后正旗審美繼續在戶外牌匾、預約卡等多處突出使用“審美”標識的行為,屬于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并據此判令正旗審美立即停止侵權。但法院對審美公司要求正旗審美更名訴求并未支持。法院認為,正旗審美經工商部門核準注冊成立,依法享有企業名稱權;該企業名稱中含有“審美”二字,雖與審美公司的“審美”注冊商標重合,但經綜合比較,兩者從內容到形式差異較大;在正旗審美2005年7月26日成立后5年內,審美公司并未要求其變更企業名稱,故依據相關法律駁回審美公司此項訴求。 5月3日,原告代理人寇純石律師就該案判決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稱,對一審判決結果不太滿意,或會提起上訴。他透露,針對正旗審美的行為,審美公司會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工商部門予以投訴。截至發稿前,正旗審美負責人的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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