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賣閥門 被判刑三年罰款15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4月29日 查看次數:1477
為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近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某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進行依法宣判。這是園區法院開展知識產權審判“三審合一”改革試點工作以來依法判決的首起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陳秀才”在蘇多年,一直從事閥門生意。2010年6月13日,“陳秀才”假借上海閥門有限公司名義,與江蘇天目建設集團公司蘇州工業園區清源華衍水務公司一期汽浮池改造工程項目負責人簽訂了價值26萬余元的采購合同,約定向對方提供由上海冠龍閥門有限公司生產的注冊商標為“KARON”的閥門94臺。為了謀取暴利,“陳秀才”將一批假冒偽劣的假“KARON”閥門,送到了工程項目工地。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不想被工程人員一眼識破,并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經審理查明,“陳秀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的是購買他人私刻的上海明珠閥門有限公司印章,“陳秀才”也是其為騙取合同,逃避法律責任所起的假名。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新聞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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