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鍍“金”遭罰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28日 查看次數:1398
近日,重慶市萬州區工商分局牌樓工商所查處了一起商標鍍“金”案,對當事人開出1.3萬元罰單。 2010年12月2日,一自稱江蘇省無錫市農藥研究所有限公司業務經理王圳的人,到萬州區王牌路某農資公司推銷產品,稱其能提供該農藥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農達”牌草甘膦異丙胺鹽除草劑,與美國孟山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農達”牌除草劑相比,“金農達”價格便宜,除草效果相當,且比“農達”多一個“金”字,不會構成侵權。 萬州某公司考慮到購買該產品一是可以貨到付款不會上當受騙,二是產品價格比美國孟山都的“農達”便宜66%,三是供方信誓旦旦保證產品不構成侵權,便以8000元的價格購進了50件“金農達”牌除草劑。 2010年12月29日,萬州區工商分局牌樓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萬州某農資公司所售除草劑的“金農達”標識,“金”字為黑色,“農達”二字為紅色,“金”字字體明顯小于“農達”二字,整體構圖突出表現了“農達”二字的視覺效果。與孟山都科技有限公司“農達”注冊商標相近似。執法人員當即對侵權產品依法采取了強制措施。 經查,該公司侵權行為成立,工商部門于近日對其作出了罰款13000元并沒收其侵權產品的處罰決定。新聞來源:三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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