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國投”被判侵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12月16日 查看次數:1353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國投公司)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市一家名為“國投恒泰”的投資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變更企業名稱并賠償國投公司17萬元。 記者了解到,“國投恒泰”全稱為國投恒泰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恒泰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冊資金為3億元,主要提供個人消費信貸擔保、投資管理等服務。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經營場所系國投公司原辦公地址。國投公司起訴稱,國投恒泰公司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國投”文字,在宣傳資料中單獨使用“國投恒泰”、“SDET”字樣的行為侵犯了國投公司第4293497號“國投”商標、第4293508號“SDIC”商標的專用權,并且在企業字號中使用“國投恒泰”構成對其知名服務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 針對國投恒泰公司在國投公司原地址辦公的事實,國投公司指責此舉存在明顯的主觀惡意。國投恒泰公司則表示選擇上述地址,是因為該處房租便宜,是一種市場行為,并非“搭便車”。該公司還辯稱其企業字號為“國投恒泰”,不同于國投公司,而且兩者主要業務并不存在競爭關系。 據悉,國投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大量證據,主要證明其公司簡稱為“國投”,以及該簡稱所享有的極高市場知名度。記者則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了解到,第4293497號、第4293508號商標均為國投公司注冊商標,被核準使用在第36類投資、擔保等服務上 法院在審理該案時,認可了“國投”商標在我國投資和金融領域的知名度,并認為國投恒泰公司單獨使用的“國投恒泰”文字與“國投”商標均含有“國投”二字,國投恒泰公司該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但其使用“SDET”字樣的行為未侵犯國投公司第4293508號“SDIC”注冊商標專用權。 在對國投公司不正當競爭訴求的審理中,基于國投公司在投資等服務領域的知名度,法院認定其簡稱“國投”為知名服務特有名稱。據此,法院一審認定國投恒泰公司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并作出上述判決。 截至發稿時,記者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國投恒泰公司已向該院提起上訴。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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