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陽縣假冒“高爐家酒”注冊商標案審結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8月19日 查看次數:1402
日前,安徽省渦陽法院在全國著名的酒鄉高爐鎮巡回辦案,公開開庭審結了被告人劉志強假冒“高爐家酒”注冊商標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劉志強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對被查獲的假冒物品予以沒收。 財迷心竅,案發夢醒。2009年10月,被告人劉志強坐車到淮北看病的途中,結識了一位姓張的中年男子,兩人聊得投機,于是互報了家門。當老張得知劉志強家住渦陽縣高爐鎮時,暗示劉志強有個發財的好機會,并讓劉志強給他留下了聯系方式。劉志強看病回家不久,老張便來到其家中,告訴他說做假酒來錢快,勸其幫忙加工假酒,條件是由老張提供加工“高爐家酒”、“迎駕新星”的原材料,每加工一箱老張支付其加工費20元。家住農村的劉志強見有利可圖,便同意了老張的“請求”。 兩天后,老張用貨車運來散白酒、包裝箱等加工材料,并叮囑劉志強要抓緊加工,春節前來拉貨,到時間加工費一次付清。 老張走后,劉志強將長期在外打工的鄰居家房屋作為加工作坊,夜以繼日地忙碌加工“高爐家酒”、“迎駕新星”等名酒。正當他打算在過年時準備撈上一大筆錢時,2010年1月28日晚,渦陽警方突然出現在他家里,當場查獲散白酒500斤、“高爐家酒”瓶蓋500個、鑰匙1000個,包裝好的“高爐家酒”70箱、“迎駕新星”80箱,及“老高爐”、“水晶新品”、“迎駕新星”包裝物品等假冒注冊商標標識。劉志強見東窗事發,趁公安干警查點物品時偷偷逃走。 在外出逃的日子里,劉志強萬分后悔當初自己不該錢迷心竅,以至于違法出逃,讓家人擔心,便于2010年3月3日到渦陽公安局投案自首。 以案釋法,教育群眾。地處皖西北的渦陽縣高爐鎮因生產“高爐”注冊商標系列白酒而聞名全國,“高爐”系列酒也因其酒質優良備受消費者青睞。個別不法分子正是看到做高爐“假”酒的高額利潤而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針對此類案件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多發態勢,渦陽法院決定對此案采取巡回辦案,以案釋法,教育群眾。 在審理案件時,“高爐家酒”生產廠家安徽雙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高爐鎮其他釀酒企業職工、當地群眾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了案件的審理。庭審中,法官結合該案案情向旁聽群眾講解《商標法》及對違反《商標法》有關條款的處罰規定。并被告人闡述違法后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損失和痛苦,告知他人要以己為鑒。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志強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鑒于被告人劉志強具有自首情節且自愿接受財產刑處罰,可對其從輕處罰。合議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庭后,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告訴筆者:“這樣的案件在當地開庭社會效果好,不但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而且也是對當地人民群眾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新聞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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