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使用“南京2014”將侵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7月09日 查看次數:1330
4年后,第二屆夏季青奧會將在南京舉行,各項籌備工作目前已全面展開,其中知識產權保護就是一項重要內容。記者昨天了解到,《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將出臺。屆時,未經許可,使用“南京2014”等與青奧會相關的標識,都將構成侵權。 根據近日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第二屆夏季青年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通知,任何與青奧會有關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除了人們所熟知的奧林匹克標志、會旗、會歌、格言之外,第二屆青奧會組委會的機構名稱、徽記或者其他標志青奧會組委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為其使用而開發的會徽、會旗、吉祥物、會歌、主題詞、口號、名稱、域名、標識(包括“南京2014”)與青奧會組委會有關的出版物(所有平面印刷出版物和數字出版物)、網站的內容(包括博客、電子游戲)等,均屬于青奧會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 據悉,除了《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外,我市還將成立青奧會知識產權專門保護機構,負責青奧會知識產權使用管理、權利狀況確認、案件查處等。新聞來源: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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